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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法9月开始施行!海南如何收?请您了解 海口税务 今天
访问人数:627 新闻作者: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20-8-24 10: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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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综合考虑我省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授权,2020年7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海南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重新确定了我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的办法,与税法同步施行。
1.什么是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资源税法何时开始施行?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3.实施资源税法有什么意义?
4.资源税是如何计征的?
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计征方式。
实行从价计征的
应纳税额=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计征的
应纳税额=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数量×适用税率
5.我省适用税率标准是多少?
能源矿产
税目
征税对象
税率
能源矿产
地热
原矿
4元/立方米
黑色金属
税目
征税对象
税率
黑色金属
铁
原矿
9%
选矿
4%
钛
原矿
9%
选矿
3%
有色金属
税目
征税对象
税率
有色金属
锌
原矿
5%
选矿
3.5%
铝土矿
原矿
5%
选矿
3.5%
金
原矿
6%
选矿
3%
锆
原矿
10%
选矿
3%
矿物类
税目
征税对象
税率
矿物类
高岭土
原矿
4%
选矿
3%
石灰岩
原矿
5元/吨
选矿
5.5元/吨
天然石英砂、脉石英、粉石英
原矿
7%
选矿
3.5%
其他粘土(铸型用粘土、砖瓦用粘土、陶粒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红土、水泥配料用黄土、水泥配料用泥岩、保温材料用粘土)
原矿
5元/立方米
选矿
5元/立方米
岩石类
税目
征税对象
税率
岩石类
大理岩
原矿
6%
选矿
6%
花岗岩
原矿
6%
选矿
4.5%
其他岩石类(白云岩、石英岩、砂岩、辉绿岩、安山岩、闪长岩、板岩、玄武岩、片麻岩、角闪岩、页岩、浮石、凝灰岩、黑曜岩、霞石正长岩、蛇纹岩、麦饭石、泥灰岩、含钾岩石、含钾砂页岩、天然油石、橄榄岩、松脂岩、粗面岩、辉长岩、辉石岩、正长岩、火山灰、火山渣、泥炭)
原矿
5%
选矿
3.5%
砂石
原矿
4%
选矿
4%
水气矿产
税目
征税对象
税率
水气矿产
矿泉水
原矿
7.2元/立方米
6.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纳税人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机关
7.资源税有哪些优惠?
(一) 税法减免事项
1.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
2.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免征)
3.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20%)
4.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30%)
5.稠油、高凝油(减征40%)
6.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
(二) 继续执行的减免事项
1.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自采自用的砂、石 (免征)
2.页岩气:2018.4.1—2021.3.31(减征30%)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1.1—2021.12.31(减征50%)
4.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2014.12.1—2023.8.31(减征50%)
(三) 授权地方减免的事项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按损失金额的50%减征资源税,但减税额最高不超过其遭受重大损失当年应纳的资源税;
2.纳税人开采共生矿,共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共生矿减征10%资源税;
3.纳税人开采伴生矿,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伴生矿免征资源税;
4.纳税人开采低品位矿减征50%资源税;
5.纳税人开采尾矿免征资源税。
8.如何享受资源税税收优惠?
符合规定的由纳税人申报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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