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司代理注册|海口工商代办|海南公司注册|海南工商代理|海口财务代理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服务项目 工商代理 年检代理 代理记账 新闻动态 留言咨询 招聘信息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876175586
电话:0898-68639589
传真:0898-68639589
地址:海口市秀英大道18-11号
网站:www.hkzunchen.com
 
 
工商代理 [3]
年检代理 [4]
代理记账 [5]
变更代理 [2]
税务代理 [1]
代办社保 [1]
一般纳税人认证 [1]
所得税汇算清缴 [0]
 
 
 
 

证监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访问人数:680  新闻作者: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2-3-31 10:01:15
 

     证监会30日宣布将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存在未弥补亏损问题的指引。据了解,这是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是上市部首次公开发布监管指引,以往此类指引多是在系统内发布。

    该指引主要强调了四方面的情况:

    第一,上市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第二,相关上市公司不得采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缩股的方式弥补亏损;

    第三,相关上市公司应在年报和相关公告中做出不能弥补亏损的信息披露并做出相关提示;

    第四,相关上市公司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重组报告书中应披露全额承继亏损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并做出特别风险提示。

 
 



海南省工商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税务网 国家税务总局网 中国财务总监网 海口注册公司
海南注册公司 海南工商代理 海口工商注册
版权所有2011 ©  海口遵臣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876175586 电话:0898-68639589 传真:0898-68639589
地址:海口市秀英大道18-11号 网站:www.hkzunchen.com 技术支持:海南慧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