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司代理注册|海口工商代办|海南公司注册|海南工商代理|海口财务代理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服务项目 工商代理 年检代理 代理记账 新闻动态 留言咨询 招聘信息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876175586
电话:0898-68639589
传真:0898-68639589
地址:海口市秀英大道18-11号
网站:www.hkzunchen.com
 
 
工商代理 [3]
年检代理 [4]
代理记账 [5]
变更代理 [2]
税务代理 [1]
代办社保 [1]
一般纳税人认证 [1]
所得税汇算清缴 [0]
 
 
 
 

国家税务总局:玉米胚芽适用13%增值税税率


访问人数:578  新闻作者: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2-4-28 8:12:44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告,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玉米胚芽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初级农产品(11.98,0.63,5.55%)的范围,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也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中免税饲料的范围,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公告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工商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税务网 国家税务总局网 中国财务总监网 海口注册公司
海南注册公司 海南工商代理 海口工商注册
版权所有2011 ©  海口遵臣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876175586 电话:0898-68639589 传真:0898-68639589
地址:海口市秀英大道18-11号 网站:www.hkzunchen.com 技术支持:海南慧创网络